在印度注册商标
在印度注册商标,就是把一个已通过风险排查的品牌,转化为 Trade Marks Act, 1999 项下的法定权利。整个流程从递交申请开始,历经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的审查、在《商标公告》上公告、四个月的异议期,直至核发注册证。Intepat 为印度申请人,以及通过印度境内送达地址在印度申请的外国品牌权利人,提供商标申请与审查应对的全流程服务。委托由第 145 条注册簿上的注册商标代理人牵头,自受理起即完成利益冲突审查并适用保密规程。
与商标代理人沟通印度商标注册时间线
印度商标注册涵盖哪些内容
Intepat 依据 Trade Marks Act, 1999,承办各类商标、各种申请人途径的印度商标申请与审查应对。
商标类型。
文字、图形、组合、三维、声音、颜色、动态、证明和集体商标。非传统商标(声音、三维、颜色、动态)需要额外的表示材料,在受理阶段另行确定范围;本页涵盖上述全部类型。
申请途径。
面向个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社团和机构申请人的印度申请;外国申请人通过印度境内送达地址提出的申请;在六个月窗口期内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的公约申请;以及共用同一主要元素的系列商标申请。国际拓展另行纳入马德里议定书申请
类别策略。
每件申请覆盖一个或多个尼斯分类类别。类别策略取决于现有商品、近期的拓展计划和竞争格局,而不是机械地罗列。
印度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注册按 Trade Marks Act, 1999 和 Trade Marks Rules, 2017 规定的程序推进。
递交申请。
向有属地管辖权的商标注册局递交申请,其中载明申请人身份和主体类别、商标表示、商品或服务项目、类别、申请依据、委托书,以及任何优先权文件。
审查。
注册局先作形式审查,再依第 9 条(描述性、欺骗性、缺乏显著性)作绝对理由的实质审查,并依第 11 条(与在先商标冲突)作相对理由审查。存在问题时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在 Trade Marks Rules, 2017 规定的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
听证。
若书面答复未能化解审查意见,审查员可安排听证,由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商标代理人出席。
公告与异议。
申请一经核准,即依第 20 条在《商标公告》上公告。第 21(1) 条允许任何人自公告或重新公告之日起四个月内提出异议通知;异议抗辩纳入印度商标审查应对与维持。
核准注册。
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经裁定对申请人有利的,即依第 23 条核发注册证。注册有效期为十年,此后可依第 25 条续展。
Intepat 如何承办商标注册
注册工作从受理开始。在递交申请之前,先审阅商标、商品项目、申请人身份、主体类别和拓展计划。若尚无在案的风险排查报告,团队会指出这一缺口并建议先做 商标检索与风险排查;若已有在案报告,则以其结论指导类别策略和保护范围。
类别策略会明确设定。尼斯分类的类别会与现有商业使用、计划中的拓展以及竞争对手的申请情况一一对应。范围过宽会对照第 11 条的冲突风险加以筛查;范围过窄则对照未来的前瞻性需求加以审视。商标表示、商品项目和各项声明均按商标注册局的标准准备;非传统商标还需额外的表示文件(声音片段、多视图附图、色号)。
递交采用电子方式。递交后的台账会录入审查、公告、异议期和续展日程等条目;第 21(1) 条的四个月窗口和第 25 条的续展周期,均独立于注册局的提醒另行监控。审查意见答复、听证和异议抗辩由注册商标代理人承办,并在发出前复核。本所不作结果保证。
所需文件与材料
商标表示
以清晰的数字形式提供(图片、带记谱的声音片段,或视情况提供的多视图附图)
商品或服务说明
并载明类别以及类别拓展计划
申请人信息
全称、地址、主体类别(个人、个体经营者、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法人团体、社团、政府申请人或教育机构)
申请依据
拟使用,或自某一载明日期起已使用并附首次使用的证明材料
委托书
授权所委托的商标代理人
优先权文件
公约申请须提供外国首次申请的经认证副本
译文与音译
适用于含非英文元素或非拉丁文字的商标
印度境内送达地址
适用于外国申请人
Intepat 帮您规避的常见陷阱
商品项目含糊或过宽。
照搬模板商品清单、而非依据实际和拟定商业使用来撰写的商品项目,会加大第 11 条的冲突风险、迫使在审查中收窄范围、在维权时稀释注册的保护范围,并且可能经不起第 47 条项下的连续不使用撤销。商品项目在受理阶段即依据申请人的商业和拓展计划撰写。
申请依据与事实不符。
商标实际已在使用却按“拟使用”申请,会削弱申请记录,日后可能需要更正;首次使用的在先地位并不因此丧失,但须另行主张和举证。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按“自某日起已使用”申请,则会带来审查和异议方面的风险。
申请人类别填写错误。
业务实为合伙却以个体经营者名义申请,或以非法人实体名义申请,都会造成权属瑕疵,影响审查、转让和维权。受理阶段会对照注册登记文件核实主体类别。
审查意见答复逾期或不充分。
依 Trade Marks Rules, 2017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有严格的时限;逾期即视为放弃。针对所援引理由展开实质论述的答复,可以避免本可不必的听证。
错过针对第三方公告的异议期。
在申请人自身申请的审查过程中,与其已注册或已使用商标相冲突的第三方申请也可能被公告。第 21(1) 条的四个月窗口自该公告之日起算;错过即丧失异议机会,只能转而依第 47 条或第 57 条提出撤销。若组合规模足以支撑,建议同时开展商标监测。
适合哪些客户
- 为新品牌或新服务首次申请商标的印度个人和创始人主导的企业。
- 为品牌组合在多个类别上递交申请的印度公司、有限责任合伙和合伙企业。
- 通过印度境内送达地址提出申请的外国申请人,包括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的公约申请。
- 代表品牌权利人客户委托办理印度申请、并在班加罗尔设有单一对接人的海外知识产权事务所。
- 申请机构品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高校、科研机构和社团。
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商标注册处于一个更长的生命周期之中。以下页面涵盖了最常见的申请前、下游和国际途径。
印度商标注册常见问题
印度商标注册服务涵盖什么、不涵盖什么?
本项服务涵盖类别策略建议、申请人核验、商品项目准备、经商标注册局递交、依 Trade Marks Act, 1999 第 9 条和第 11 条作审查意见答复、听证、公告与异议期监测,以及授权后的台账录入。不涵盖:申请前的风险排查(纳入“商标检索与风险排查”)、异议抗辩和续展(纳入“印度商标审查应对与维持”)、马德里议定书申请,以及法院的商标诉讼。
外国申请人能否直接在印度申请?
可以。外国申请人通过印度境内送达地址申请,通常即为其委托的商标代理人。该申请与国内申请走完全相同的程序。公约申请还需在六个月的巴黎公约窗口期内,额外提交外国优先权文件的经认证副本。指定印度的马德里议定书申请,则依 Trade Marks Rules, 2017 走并行但独立的程序。
应当在单一类别还是多个类别上申请?
类别策略取决于现有商业使用和近期拓展计划。若品牌只在一个尼斯分类类别上经营且无拓展计划,单类别申请即可;若品牌横跨相关类别或计划拓展,则多类别申请更为合适。范围过宽会加大第 11 条的冲突风险和第 47 条项下的不使用撤销风险;范围过窄则会使品牌在相邻类别上面临第三方抢注。
“拟使用”与“自某日起已使用”申请有何区别?
申请依据反映的是该商标在申请时是否已投入商业使用。“拟使用”申请自申请日起取得在先地位。“自某日起已使用”申请则主张一个更早的首次使用日期,只要有使用证据支撑,即可在此后的侵权、异议和假冒之诉中,以该日期为准主张在先地位和商誉。申请依据在受理阶段对照使用证据确定。
印度商标注册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时长取决于商标注册局的审查案件量、审查意见的性质和数量、听证排期、第 21(1) 条四个月的异议期,以及是否发生异议程序。本项服务在核发注册证时结束;此后第 25 条项下的十年续展周期,由“印度商标审查应对与维持”跟踪。整个程序安排在受理阶段即记录在案,以确保各项法定期限得到遵守。
若第三方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会怎样?
依 Trade Marks Act, 1999 第 21(1) 条提出的异议通知,会启动一项双方参加的程序。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随后依次提交支持申请的证据、支持异议的证据和答辩证据,此后进入听证。异议抗辩纳入“印度商标审查应对与维持”。异议不成立的,即依第 23 条核准注册;否则可向高等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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