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管辖权
《1999 年商标法》是目前印度现行的商标法,它规范了印度的商标领域。
所有以图形方式描绘的用于表示任何服务或商品的标志,例如文字、图案、数字、标签或颜色组合,均可注册为商标。 商标 在印度。提交文件的商标注册局相应办事处是 在其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域管辖范围内的办事处 申请人位于印度。
如果登记册中没有关于业主在印度的主要营业场所的记录,则以登记册中登记的印度送达地址为准。 主要地点。
如果业主是共同登记的,那么在印度,此类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将位于登记册上排在第一位的企业主的住所。 如果两位共同所有人的主要营业地点均不在印度则登记册中登记的共同所有人的印度送达地址应作为其在印度的主要营业地点。
如果商标的注册所有人或任何共同所有人均无权行使该权利,则该商标的注册所有权人或共同所有人均无权行使该权利。 无主要营业地点 如果注册簿中未包含任何在印度境内的送达地址,则商标注册处办事处所在地(即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地)应被视为主要营业地。
商标申请 登记 如果申请在通知日期前仍处于待决状态,或者申请是在通知日期当天或之后提出的,则商标注册局应以其申请中提及的印度主要营业地所在辖区为准;如果申请人是共同申请,则以申请中姓名排在第一位的申请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准。但如果申请人或任何共同申请人均无印度主要营业地,则以申请中指定的印度送达地址为准。
如果主要营业场所或服务地址发生变更,会发生什么情况?
公司在印度的主要营业地点和在印度的服务地址均不会发生变化:
1. 在通知日期登记在册的任何商标的注册所有人或任何共同注册所有人,随后作出或生效的。
2. 任何商标注册申请或联合申请,如果该申请在通知日期之前处于待审状态,或者在该日期或该申请提交日期之后提出,则属于这种情况。
上述情况均不影响相应机构的管辖权。 商标 注册表。
在登记册中登记相应的办事处。
如果商标在通知日期之前已在注册簿上登记,或之后注册,则注册官应确保相关办事处收到该商标的通知。 商标 登记信息应录入登记册。登记员亦可随时更正登记册中的任何错误。
商标注册局
商标注册局设有五个办事处,每个办事处都有 管辖权 在某些州:
| 序号 | 商标注册局 | 管辖权 |
| 1. | 孟买(总部) | 马哈拉施特拉邦、中央邦、恰蒂斯加尔邦和果阿邦 |
| 2. | 新德里 | 查谟和克什米尔邦、旁遮普邦、哈里亚纳邦、北方邦、喜马偕尔邦、北阿坎德邦、德里和昌迪加尔联邦属地 |
| 3. | 艾哈迈达巴德 | 古吉拉特邦、拉贾斯坦邦以及达曼、第乌、达德拉和纳加尔哈维利联邦属地 |
| 4. | 加尔各答 | 阿鲁纳恰尔邦、阿萨姆邦、比哈尔邦、奥里萨邦、西孟加拉邦、曼尼普尔邦、米佐拉姆邦、梅加拉亚邦、锡金邦、特里普拉邦、贾坎德邦以及那加兰邦、安达曼和尼科巴群岛等联邦属地 |
| 5. | 钦奈 | 安得拉邦、特伦甘纳邦、喀拉拉邦、泰米尔纳德邦、卡纳塔克邦以及本地治里和拉克沙群岛两个联邦属地 |
总而言之,特定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最佳管辖机构是其业务所在地的商标注册局。例如,如果印度企业主的营业地点位于孟买,则孟买商标注册局拥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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