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外观设计可注册和不可注册的划分依据法律规定。要注册,产品的形状、构造、图案或装饰必须美观,必须通过工业流程应用,必须是全新的或原创的,必须与已知设计有显著区别,并且必须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功能、商标和艺术作品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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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注册: 通过工业流程赋予物品一种全新的或原创的外观(形状、结构、图案、装饰或线条或颜色的组合),并且完全凭肉眼来判断。 不可注册: 仅由功能决定的形状、商标、财产标记、艺术作品,以及(除少数例外情况外)在您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在世界任何地方公开的任何设计。 每人申请只能选修一门课程: 文章按照洛迦诺分类系统进行分类,每个类别都需要单独申请。 政府备案费: 自然人、初创企业或小实体申请费为 1,000 卢比;其他申请人申请费为 4,000 卢比(截至 2026 年 7 月核实)。 |
根据印度法律,什么才算作外观设计?
《2000年外观设计法》仅保护应用于物品的形状、构造、图案、装饰或线条或色彩组合等特征。这些特征可以是二维或三维的,必须通过工业流程应用,并且在成品中必须仅凭肉眼即可辨别和判断。这是第2(d)条的定义,也是审查时适用的标准。
以下两点需要说明。“产品”是指任何制成品,包括产品的一部分,但前提是该部分可以单独制造和销售。评判标准是成品的外观:重要的是设计如何吸引眼球,而不是产品的性能如何。《2001年设计法》和《设计规则》已在[此处应填写网址]公布。 总控制器的设计页面。
为什么功能可能会毁掉你的设计文件
产品形状即使新颖,也可能在设计上失败,因为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产品的功能,而非追求某种特定的外观。第2(d)条排除了任何构造方式或原理,以及任何本质上只是机械装置的东西。
这项排除条款比表面看起来要窄。它并非因为某种形状也具有某种功能而禁止注册;而是禁止注册本质上仅为机械装置、其外观完全由产品功能决定的形状。因此,在提交申请之前,需要思考的问题是:这种形状是功能所致,还是你出于自身选择而选择的?如果两种形状都能达到相同的效果,而你仅仅因为外观而选择了其中一种,那么功能就不是障碍,尽管该设计仍需符合下一部分的要求。如果工程设计别无选择,则无需注册任何内容。
哪些外观设计可以注册?
第 4 条列出了外观设计不予注册的四项理由,第 5 条增加了一项公共秩序要求。外观设计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注册:
- 全新或原装。 根据第 2(g) 条,“原创”涵盖了虽然本身很古老,但在应用上却是新的设计。
- 此前未公开。 该设计在申请日之前,或在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在优先权日之前,不得以有形形式公开、使用或任何其他方式在印度或任何其他国家/地区向公众披露。新颖性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评判。
- 明显不同。 如果设计与已知设计或已知设计的组合没有显著区别,则不能注册。对已知形状进行微小的改动是不行的;关键在于结果是否能用肉眼显著区分。 设计新颖性和原创性要求 这些内容在我们的另一份指南中有详细介绍。
- 不含任何伤风败俗或淫秽内容。 第4(d)条规定了绝对禁止:此类外观设计不得注册。此外,第5(1)条要求外观设计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根据第35条,专利局局长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注册。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现行的洛迦诺分类,外观设计只能注册在一个类别中。但这并不意味着每次注册只能涵盖一件物品:第6(1)条允许注册涵盖该类别中的任何或所有物品,申请必须列明这些物品;规则也认可“套装”的概念,即通常一起销售或使用且具有相同外观设计的同类物品。不同类别的物品需要分别提交申请。
哪些内容不能注册为外观设计?
除了功能决定的形状之外,该定义还排除了三类主题,每一类都属于知识产权的不同分支:
- 商标。 品牌标识并非外观设计。第 2(d) 条指的是 1958 年旧法中的商标定义;如今,商标是根据 1999 年《商标法》注册的,无论根据哪个定义,告知消费者商品制造商的标记都不能被视为外观设计。
- 财产商标指的是表明动产属于特定人的标记。第2(d)条仍然引用1860年《印度刑法典》第479条;该刑法典已于2024年7月1日起被2023年《印度正义法典》取代,其中对应的条款是第345条。
- 艺术作品 根据 1957 年版权法第 2(c) 条规定:绘画、雕塑、图纸(包括图表、地图、示意图和平面图)、版画、照片、建筑作品和工艺美术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具有艺术品质。
《设计手册》补充了一份注册局认定为不可注册物品的示例清单:书籍封面、日历、证书、服装纸样、贺卡、传单、地图、明信片、邮票、奖章、标签、代币和漫画。注册局列出这份清单的理由是,物品必须具有除承载设计之外的其他功能。壁纸和纺织品符合这一条件;而仅用于展示设计的印刷品则不符合。
文字、字母和数字也位于此旁边。根据2001年《外观设计规则》第14(6)条,如果这些元素并非设计的核心要素,则应从图像中移除;如果它们是设计的核心要素,则主管机关可以要求放弃对这些元素的专有权。
另一个陷阱涉及零部件。第2(a)条仅适用于可以单独制造和销售的零部件。 Hero MotoCorp v Shree Amba Industries 在2023年8月16日德里高等法院第1078/2018号案件(CS(COMM) 1078/2018)中,一位法官在裁定临时禁令时,将相关措辞解读为要求零部件“作为商品具有独立的商业存在,而不仅仅是替代品/配件”,并初步认定摩托车前挡泥板不符合注册条件。法院补充道,其“并非在裁定一般备件的注册问题”。法定检验标准仍然按照法规规定执行;独立的商业身份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考量因素,而非既定规则。
可注册外观设计与不可注册外观设计概览
常见产品特性与法定界限的对比:
| 您的产品特性 | 这是一种设计吗? | 为什么 |
| 新产品外形设计经过精心挑选 | 是的 | 肉眼判断的形状或形态 |
| 表面图案或装饰 | 是的 | 应用于物品上的图案或装饰 |
| 定义外观的色彩组合 | 是的,如果描绘得清晰的话。 | 线条或色彩的构成;其本质必须在表现形式中体现出来。 |
| 形状完全由功能决定 | 不 | 不包括单纯的机械装置 |
| 用作商品原产地标识的标志 | 不 | 不包括商标权;根据商标法保护。 |
| 装饰图案应用于物品 | 根据事实进行评估 | 评判的标准在于它的功能和应用方式,而不是它的标签或“标志”。 |
| 一幅绘画、素描或照片,例如 | 不 | 艺术作品;受版权法保护。 |
| 源自艺术作品的特征,工业应用 | 根据事实进行评估 | 根据第 2(d) 条单独进行设计测试 |
| 标签、贺卡、日历 | 一般情况下没有 | 《设计手册》将产品仅仅视为设计的载体。 |
| 文章的一部分 | 仅当能够单独制造和销售时 | 独立商业身份是一个相关且需根据事实进行考量的因素。 |
| 设计稿在提交前已发表或售出 | 一般情况下没有 | 先前的公开会丧失新颖性,但优先权日和少数例外情况除外。 |
清除这一行是必要的,但还不够:定义内的特征仍然必须满足第 4 节和第 5 节。
设计权、商标权还是版权权:哪一项更能保护您产品的外观?
由于该定义不包括商标和艺术作品,因此一件产品可能同时受到这三种制度的保护,选择错误可能会导致其外观得不到保护。
注册外观设计赋予您在注册类别内对该外观设计进行十年专有权,如果您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期,则可延期一次,每次五年。在普通的印度申请中,这十年期限自您的申请日起算,因为注册生效日期为申请日,而非证书送达之日。如果公约优先权请求中允许互惠日期,则根据规则30(3),注册、延期和到期日均自该互惠日期起算。
注册后的一个步骤可能会让创始人措手不及。根据第15(1)(b)条规定,带有该设计的商品在销售前必须进行标记,而第26条规则规定了标记格式:REGISTERED、REGD.或RD,并附上注册号。如果未进行标记,除非您能证明您已采取所有适当措施确保标记,或者侵权人已知晓或已获悉该设计的版权,否则您将无法获得罚款或赔偿。除手帕外,印有或织有图案的纺织品以及某些木炭粉制品无需进行标记。
对于以美术作品起家的企业而言,版权界限至关重要。如果一项设计已根据《外观设计法》注册,则该设计不享有版权。如果一项设计符合注册条件但未注册,则根据《版权法》第15(2)条,一旦该物品通过工业流程由您或经您授权复制超过五十次,其版权即告终止。请注意,这是一项版权规则,而非宽限期:根据第4(b)条,您的首次公开销售即可使该设计失去注册资格。
这并非艺术作品的终结。 低温气体设备与印度不锈钢 (2025 INSC 483,2025年4月15日),最高法院裁定,原创艺术作品“不会仅仅因为其衍生设计被工业化应用于产品制造而丧失其原有价值”。你墙上的画作和印在成千上万件产品上的图案是两回事。我们关于……的说明 版权和设计冲突的双重测试 思考并做出决定。
| 政权 | 它保护的是什么 | 学期 |
| 注册设计 | 批量生产商品的醒目外观 | 10年,外加一次5年延期。 |
| 商标 | 标明商品商业来源的标志 | 1999年《商标法》规定的可续展期限 |
| 版权 | 原创艺术作品 | 根据1957年《版权法》,版权期限以作者为单位。五十次复制规则终止未注册但可注册作品的版权。 设计;其背后的艺术作品将单独进行评估。 |
已经展示过你的设计了吗?披露对可注册性有何影响?
在提交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在世界任何地方披露信息都会导致注册无效,而且第4(b)条的措辞非常宽泛,涵盖了以有形形式公布、使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披露的信息。即使仅向一个没有保密义务的人披露信息,也足以构成注册无效。
该法案保留了三条有限的生命线,其限制至关重要。如果您向他人披露设计,而该情况使得他人使用或发布该设计有悖于诚信原则,则您向其披露的设计不构成公开。他人违反诚信原则的披露也应按此处理。此外,接受首次订购的、带有拟注册的全新或原创纺织品设计的保密订单也不构成公开。另外,如果事先通知了专利局局长,并在首次展出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则在中央政府正式通知的展览会上展出的设计仍可注册。
注意第一条没有明确说明什么。它保护的是在使接收方承担义务的情况下所作的披露,而不是你出于善意所做的披露。不受限制的发布、公开的社交媒体帖子或公开的众筹活动都属于披露,你的善意并不能保护你的披露。
操作规则:在发布前提交文件,并在向制造商、分销商或投资者展示设计之前以书面形式签署保密协议。
如何在提交申请前检查是否符合注册要求
只需四步即可解决问题,而且成本远低于申请被拒。
首先,搜索已有的信息,不要止步于外观设计注册。第 4(b) 条涵盖通过出版、使用或任何其他方式公开的信息,因此,早期的产品目录、市场列表、竞争对手网站以及先前销售的证据都算在内。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外观设计数据库 涵盖主要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外观设计,印度外观设计电子注册簿可在印度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阅(截至2026年7月,该注册簿已核实)。任何注册簿都不会显示已上市的未注册产品。其次,进行功能性测试:针对产品外观的每个特征,判断其是自主选择还是被迫接受。第三,确认洛迦诺分类,该分类控制着检索和申请。第四,确认所有权。根据第2(j)条,如果作者为他人创作外观设计并收取了合理对价,则所有权人为该设计委托人;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转移。如果您的产品是由自由设计师、模具供应商或合同制造商设计的,请在提交申请前以书面形式记录外观设计及其任何基础图稿的所有权。
如果设计通过这些审核,申请费为:自然人、初创企业或小型实体每份申请每类1000卢比,其他申请人每类4000卢比(截至2026年7月核实)。这只是申请费;后续步骤另有费用。 设计电子申报费用结构 以及 印度外观设计注册的详细步骤 相关信息请参阅我们的配套指南。如果您已在国外提交过申请,则必须在首次提交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度提交互惠申请,该期限不可延长。
常问问题
用作商品原产地标识的标志属于商标,而《2000年外观设计法》第2(d)条规定商标不属于外观设计的定义范围。该标志应受《1999年商标法》保护。应用于商品上的装饰性图案的评估标准是其功能,而非标签。
否。《2000年外观设计法》第2(d)条排除实质上仅为机械装置的任何物品,即其外观完全由物品的功能决定的形状。如果形状的外观是出于真诚的选择,即使它具有某种功能,仍然可以注册。
一般而言,否。根据第4(b)条,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通过出版或使用在世界任何地方进行披露,将导致注册被禁止。第16条的两项例外情况取决于接收方的义务,而非您的诚信;首次保密纺织品订单和根据第21条进行的通知展览是两条不同的、范围更窄的途径。
根据2000年《外观设计法》第5(3)条,外观设计只能在一个类别中注册。如需保护同一外观设计在其他洛迦诺类别中的产品,则必须为每个类别分别提交申请,每份申请均需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是,一份申请可以涵盖同一类别中的多个产品。
是的。根据2000年《外观设计法》第19条,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随时向专利局局长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注册,理由包括在印度已有注册、已公开、缺乏新颖性或原创性,或者标的物根本不是外观设计。因此,注册缺陷在注册后仍然有效。
单一颜色不太可能符合规定:《2000年外观设计法》第2(d)条保护应用于物品的线条或颜色组合。如果颜色组合是设计的精髓,《外观设计手册》要求在图示中清晰地描绘该组合。
本文阐述了截至2026年7月印度关于可注册和不可注册外观设计的法律规定,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注册费用和程序可能会有所变更;请在提交申请前向专利局外观设计部门确认最新信息。外观设计是否可注册需根据具体情况和产品进行审查。如需针对您的具体外观设计寻求建议,请咨询合格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