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用于区分两个或多个制造商生产的产品的标志。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后即有权保护其商标。 挂号的. 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分为不同的类别。对于每一类别,都有单独的…… 商标注册 必须提供。这是一份包含约8万种商品和服务的清单。任何人申请注册商标时,都必须明确说明该商标将用于哪些商品和服务,这是商标保护的基础。
根据1999年商标法第18(2)条 “一项商标注册申请可以涵盖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并且应就每类商品或服务缴纳相应的费用。”. 申请人应指明与申请相关的商品和/或服务。要求注册涵盖某一类别所有产品、商品或服务等的术语应被视为过于宽泛。
NICE分类:
根据尼斯分类这一国际体系,所有商品和服务都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该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尼斯外交会议上缔结,并于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进行了更新。1977年,在日内瓦制定了用于商标注册的国际(尼斯)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分类的使用不仅对国家注册具有强制性,而且对……也具有强制性。 国际注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在尼斯公约缔约国范围内对商标进行分类。该分类共分为45类,其中第1至34类涵盖不同的商品,第35至45类涵盖不同的服务。商品类别主要按材质或用途划分,而服务类别则按职业或服务提供方式划分。
基本结构 分类:
| 班级 | 内容 |
| 1-5 | 化学工业及相关行业的产品。 |
| 6-14 | 金属和金属制品,在某些情况下也包括非金属制品。 |
| 15-21 | 其他技术产品 |
| 22-27 | 纺织品(原材料及相关产业产品)。 |
| 28 | 游戏、玩具、运动器材。 |
| 29-31 | 食品 |
| 32-33 | 饮料 |
| 34 | 烟草 以及相关行业的产品。 |
| 35-45 | 服务分为十一类。这种划分依据是提供服务的企业类型。 |
对申请人的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第103条规定的程序,具体说明需要注册的产品和/或服务。如果涉及多个类别的商品和/或服务,则必须按类别编号进行分组。每个商品和/或服务组都必须选择一个类别编号。如果申请涉及多个类别,则必须按类别编号升序排列商品和/或服务。 商品类别 必须提供和/或服务证明。
根据1999年商标法第7条 申请人应按照注册官公布的分类目录中的术语,具体说明拟注册的商品和/或服务。该分类目录可通过商标注册处或其网站获取。 www.ipindia.nic.in“
规范的局限性:
限制是指在国际申请或国际注册中,将商品和服务限制于所有或任何指定缔约方(DCP)的机制。限制可以在国际申请(MM1至MM3)、后续指定(MM4)或使用官方表格MM6提交的限制记录请求中予以规定。
规格说明书中列明的产品和/或服务的范围可能受到限制。鉴于根据1999年《商标法》的规定,未经授权使用商标可能构成侵权,因此立法程序中包含以下限制: 与已注册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注册商品)描述相同的商品;或与已注册商品密切相关的服务;或与已注册商标所涵盖的服务(注册服务)描述相同的服务;或与已注册服务密切相关的商品 现行法律(1999 年商标法)的规定比 1958 年商标法规定的规定要广泛得多,因为后者的侵权诉讼仅限于与非法使用相关的产品与已注册的产品完全相同的情况。
因此,申请人现在必须将申请范围限定于代表其当前和/或计划开展的贸易活动的产品和/或服务。否则,如果其注册商标被允许用于不实际使用的用途,则注册人将自行承担损失,并有义务证明其是否已诚信使用或计划诚信使用其指定的所有产品和/或服务。
根据规则25(15)规定,在需要注册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描述中,禁止使用“所有产品”、“所有其他服务”、“其他”等词语。此类词语或类似词语,例如“所有项目”或“所有产品”,无论是整体使用还是作为定义的一部分,均不被接受。如果申请针对特定商品和/或服务,且说明书中包含上述某些非特定表达,则该申请将被视为已提交,但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后尽快删除该禁用表达。如果审查时该表达未被删除,审查员将再次删除该表达。此外,还有一些项目不能替代这些表达。
针对规范相关问题采取的官方行动:
尽管初步分类检查是最低申报要求合规性审查的一部分,但审查员仍负责确保商品和/或服务的规范和分类正确无误。这包括确保申请属于单一类别,无论产品或服务是否属于申请所选类别。审查员应确保每个指定类别中包含的商品或服务均符合多类别要求。
根据第25(19)条规定,如果一项申请涉及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且其中包含不属于该类别的其他商品和/或服务,申请人可以选择排除不属于该类别的商品和/或服务,或者排除这些商品和/或服务所属的类别。申请人可以省略此类商品和/或服务。新增类别需额外缴纳费用,用于收取分类费和类别费。
当只指定了一个类别,但商品和/或服务列在多个类别中,并且申请人收取了额外的类别费用时,审查必须继续进行,并且申请人必须同意类别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