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规定,共同作者的作品被认为是由一位或多位作者的合作与合作创作的作品,其贡献与其他作者的贡献没有区别。
合著者的教义
…我做的越多 印度的版权法 在第一种情况下,作者说作品可以写成和作品的唯一所有者。
作者最初可能对该主题拥有唯一的所有权,但出版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作者的所有权。 首先为就业教义创建了两种常用的方法。 出版商将拥有创作作品的版权和“完全”权利。 其次,通过“转让”出版商的权利——作者明确授予出版商“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共同作者的学说涉及在一名或多名个人参与写作过程时分享权利。 但是,如果出版商是合著者,则是故意分享权利,并不是出版商的意外损失。
《版权法》规定,它是关于共同作者的。 当一个或多个作者对单个整体的贡献时,变成一个不可分割或相互依赖的部分来创建任务。 因此,如果有合著者,创作的作品被视为合作,而不仅仅是单一作者。 作者被视为特定作品的版权的共同所有人。
共同作者的司法地位
印度的法院引用了合著者主题的适当定义。 Angath Arts Private Limited 诉 Century Communications Ltd. 案,在 ANR 的情况下,法院表示,“未经其他共同所有人的同意,版权的共同所有人不能将第三方授权给第三方。”
他还辩称,如果合作和制作/创作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之间存在关系,即如果有共同版权,所有作者都必须单独满足版权版权的基本要素。 共同作者享有作为普通作者的所有权利。
例如,他们有资格获得禁止订单、损害赔偿和利润账户等补救措施。 此外,共同作者的版权期限是为最后一个死者作者计算的。
合著者和出版商
共同作者原则只能适用于作者,但它会影响出版商,并且是为出版商创作的作品的作者。 因此,如果出版商不是为就业而创作的作品的“唯一”作者,则出版商会受到共同作者原则的影响。
在出版商可能不是作品的唯一作者的情况下,出版商的佣金是为就业而设的。 然而,出版商不满足为就业而创建的学说的必要要素。
出版商,包括作品的版权所有权,仅拥有作者,除非获得所有权的出版商以书面形式同意他与作者之间的书面同意。
共同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合著者没有具体的个人权利。 然而,作者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所有共同作者。
1. 即使其中一位合著者的贡献超过其他合著者,每位合著者也将在作品中拥有相同的所有权份额。
2. 每位合著者在整个任务中拥有“不可分割的”股份。 当出版业务由插图和文本组成 艺术家 艺术家拥有整个作品的 50%,即艺术和文本。
3. 所有合著者在没有其他共同作者的情况下可以授予第三方非专有权的作品。 但是,共同作者只有在获得其他合著者的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授予第三方的专有权。
4. 每位合著者都有义务描述其他合著者关于利用作品获得的利润。
5. 共同作者有权将自己对作品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继承人。
6. 每位合著者有资格在出版时获得作品的同等作者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