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高等法院s 最近的裁决 艾伯维生物治疗公司 安尔。 五、专利外观设计助理控制人 [C.A.(COMM.IPD-PAT) 44/2023]解决了印度的一个关键方面 专利 法律:允许的范围 修正案 申请专利。 本案起源于根据 1970 年专利法第 117A 条对专利和外观设计助理控制人发出的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命令提出的上诉。 核心问题围绕着控制器拒绝印度专利申请号 201817047767 的决定,标题为“抗 CMET 抗体药物偶联物及其使用方法”。
本案深入探讨了有关修正案及其限制的专利法的错综复杂,对第 59(1) 条的司法解释及其对印度专利申请人的影响提供了宝贵的见解。 本案突出司法机关坚决反对通过修订将专利保护范围扩大到初始披露范围之外的坚定立场,特别关注该法案第 59(1) 条的解释和应用.
一、背景:专利申请和控制器s 决定
艾伯维生物治疗公司和上诉人艾伯维公司是生物制药公司。 他们在印度提交了专利申请,申请号为 201817047767,该申请号与“抗 CMET 抗体药物偶联物及其使用方法”有关。 本申请于2018年12月17日提交,作为源自专利合作条约(PCT/US2017/033176)的国家阶段申请,优先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 2016年5月17日美国专利申请(US 62/337,796).
印度专利局s 专利助理控制人 设计 拒绝艾伯维s 专利申请,导致上诉到高等法院。 控制器2023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决定,引用了 1970 年专利法第 2(1)(j)、3(i) 条和第 59(1) 条的违规行为,作为拒绝理由.
二。 争论的焦点: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拟议修正案
争议的症结在于艾伯维对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提出的修正案。 专利申请中的原始权利要求,如提交的,主要针对治疗方法,特别关注使用抗-cmet 抗体-药物偶联物 (ADC) 治疗过表达 cmet 的癌症。 这些声明包括有关给药方案、给药频率、靶向患者群体和联合治疗的具体细节.
但是,针对第一份考试报告(FER)中提出的异议,艾伯维提交了修正案 主张. 这些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将重点从治疗方法转移到产品权利要求,寻求对抗CMET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及其组合物的保护,与任何特定的治疗用途无关。 这种从治疗方法索赔到产品索赔的转变是法院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三。 法律框架:1970年《专利法》第59(1)条
法院S 决定严重依赖于对 1970 年专利法第 59(1) 条的解释。本节适用于对专利申请或规范的允许修改,并施加严格的限制.
第 59(1) 条明确规定,修正案必须仅限于免责声明、更正或解释。 至关重要的是,它禁止任何可能导致修订后的规范声称或描述未公开的事项或将导致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超出原始权利要求范围的修改.
四。 法院分析与推理
法官 Amit Bansal 仔细分析了原始索赔和拟议的修正案,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第 59(1) 条。 法院观察到索赔类型的根本转变,从治疗方法索赔到产品索赔,以及它对保护范围的潜在影响.
法院发现,最初的主张确实仅限于治疗特定癌症的方法,尤其是非小细胞肺癌 (NSCLC)。 相比之下,修订后的权利要求试图保护抗cmet抗体-药物偶联物(ADC),而不受任何特定治疗用途的限制.
法院推断,这种差异构成了权利要求范围的扩大。 修订后的权利要求将赋予化合物无论其使用情况的保护,而原始权利要求仅在用于特定治疗方法时保护化合物。.
法院还向艾伯维致辞s 论点修改后的声明得到了原始规范的支持。 虽然承认规范可能描述了这些化合物,但法院强调,最初的主张仅关注它们的治疗用途,而不是化合物本身。 因此,在修订后的权利要求中独立要求化合物被认为是超出原始披露的扩展.
此外,法院驳回了根据第 59(1) 条允许修正案作为“免责声明”、“更正”或“解释”的论点。 法院的理由是,修正案远远超出了简单地澄清或缩小了原始索赔的范围; 他们从根本上改变了声称的性质 发明.
为了进一步支持其决定,法院引用了最高法院s 判断 诺华公司诉印度联盟,它警告不要人为地扩大专利权利要求.
法院还将本案与 Allergan Inc.诉专利控制人,上诉人引用的案件。 在 阿尔勒根, 修订后的索赔与原始权利要求仍然与相同的疾病有关,而在目前 专利案例,修订后的声明消除了疾病特异性限制.
最后,法院支持控制者发现原始权利要求是针对一种治疗方法,根据 1970 年专利法第 3(i) 条排除了可专利性,并且不符合该法第 2(1)(j) 条下的工业适用性要求。.
五. 决定和影响
根据其分析,高等法院得出结论,艾伯维的拟议修正案违反了 1970 年《专利法》第 59(1) 条,因为它们扩大了原始权利要求的范围。 因此,法院支持控制者s决定拒绝专利申请.
这一决定强化了印度专利法中的几个重要原则:
- 对第59(1)条的严格解释: 判决强调对第59(1)条的严格解释和修改专利申请的有限范围.
- 禁止范围扩大: 它清楚地表明,修改不能用于将专利保护的范围扩大到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最初披露的范围.
- 专利起草清晰度: 该案强调了对专利的精确和全面起草的必要性 应用 从一开始。 申请人必须仔细考虑其预期保护的全部范围,并确保权利要求准确地反映本发明.
- 维护专利制度完整性: 该裁决表明印度司法机构其承诺通过战略性修正来防止申请人获得过多的保护,从而维护专利制度的完整性.
总结
最后,德里高等法院判决坚决支持专利和设计助理控制人拒绝艾伯维的决定s 专利申请。 法院在仔细审查了事实和法律论据后,发现艾伯维提出的上诉没有任何依据。 本裁决重申遵守 1970 年专利法第 59(1) 条的严格要求的重要性,该条规定了专利申请的修改。 法院S 决定强调了修改不能用于将专利范围扩大到其初始披露范围之外的原则。 它还重申了法院通过防止申请人通过修改不适当地扩大其专利权利要求,在保护专利系统完整性方面的作用。 此外,法院指示登记处向专利总监办公室提供一份命令副本,以确保合规性,以确保该决定的影响在专利管理框架内得到有效传达和实施。
由 INTEPAT IP 的合法实习生 Medha 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