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击营销是一种市场策略,也称为外套尾营销或公司用于以最佳方式宣传其产品和宣传产品的掠夺性伏击。 这是一个特定品牌所有者试图在不支付赞助费的情况下将自己与特定活动联系起来的概念。 基本上,通过伏击营销,公司可以利用特定事件的受欢迎程度。 对于那些官方赞助商的人来说,这成为一个巨大的障碍。 伏击营销是否可以称为机会主义商业剥削或 商标侵权 是一块不动的石头。 由于激烈的竞争,埋伏者可以轻松地建立其声誉,而无需承担赞助的财务方面。 伏击营销已成为对活动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威胁,公司的广告财富正处于危险之中。
早期的伏击营销事件之一是在 1992 年冬季奥运会期间,当时观众目睹了 Visa 和万事达卡“Amex”之间的争吵。 Visa 已经支付了 2000 万美元的赞助费用,并且是 92 年冬季运动会的官方赞助商。 Visa通过用标语宣传自己的广告来宣传自己“奥运会不要拿美国运通” 从技术上讲,这是该赛事的真正门票。 美国运通很快就推出了标语的广告 “当你去西班牙时,你需要护照——你不需要签证”因此,Visa 指责美国运通“寄生虫营销”。
它是在著名的案例中举行的 NHL v. 百事可乐,加拿大, 百事可乐使用的一个非常流行的策略是放弃了该公司不是官方赞助商的声明,帮助百事逃离了责任,而是扭曲了对 NHL 的商标侵权指控。 NHL 与可口可乐签署了一项协议,成为整个比赛期间的官方饮品。 百事可乐提出了反映百事可乐是官方赞助商的广告。 作为回应,百事可乐认为这是合法的广告和促销活动。
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拒绝承认“伏击营销”为 知识产权侵权 当国际刑事法院在世界杯期间对不列颠尼亚提起诉讼时。 如果是 ICC Developmental International Ltd.诉Arvee争议是关于 Arvee 为赢得世界杯门票而组织的一场比赛,ICC 已注册该比赛以宣传该赛事。 法院认为这不是滥用任何事件,也被拒绝承认“伏击营销”。 最近,在里约奥运会期间的伏击营销,2016年被观察到。 电信巨头“Telstra”决定将自己与 2016 年里约奥运会联系起来,与其竞争对手“Optus”竞争,后者是该赛事的官方赞助商。 澳大利亚奥委会希望保护官方赞助商,并在联邦法院对 Telstra 采取法律行动。
伏击营销是一种有问题的做法。 品牌所有者认为,如果他们伏击市场,这是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诚实方式之一。 但实际上,如果允许伏击者继续下去,它会极大地降低官方赞助商的动力并劝阻他们。 因此,如果伏击营销侵犯了官方赞助商的权利,就不能简单地将其完全称为市场战略。 因此,非常需要严格的立法。
您可能也有兴趣阅读以下一些帖子; 君想念它!
印度商标侵权 – 直接和间接
跨境商标侵权
印度“恶意”诉状的稀释
相似性的可能性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
解决医药商标之间的混乱
传递保护域名的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