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于2019年出版; 2026年9月更新
1970 年印度专利法(1970 年第 39 期)是印度专利保护的主要立法。 其实质性条款于1972年4月20日生效,取代了1911年《印度专利和外观设计法》的专利部分,其起草是在艾扬格委员会之后起草的。建议印度专利法服务于国家发展而不是保护外国垄断。 该法案通过 2005 年专利(修订)法达到其当前的实质性形式,该法案省略了第 5 节(药品、食品和化学品产品专利的条例),并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并取代了第 3(d) 节, 在药品专利诉讼中具有全球意义的功效过滤器。 2024年专利(修订)规则(2024年3月15日通知)引入了自2003年专利规则以来最重要的程序变更: 申请复审期从 48 个月降至 31 个月,根据第 31 条的宽限期创建了 31 表路线,工作声明转为三财年周期。 该法案由位于加尔各答、孟买、钦奈和德里的专利局及其分支机构(第 74 条)管理。 申请的适当办公室由2003年专利规则第4条确定:申请人(或第一个联合申请人)居住的地方,居住地或有营业地,或发明实际起源的地方; 在印度没有住所或营业地点的申请人在印度提供服务地址的办公室申请。
什么是可专利的发明
第 2(1)(j) 节将发明定义为涉及发明步骤和能够工业应用的新产品或工艺。 三个累积要求支配每一个可专利性分析,如果失败中的任何一种,都是致命的。
新奇。 第2(1)(l)条将一项新发明定义为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之前在印度或世界其他地方的任何文件中未预料到的一项新发明,因此标的物没有落入公共领域,也不构成国家的一部分。 艺术。 出版标准是全球性的:世界任何地方的出版都很重要,而先前的公众知识或使用只是在印度发生的反对或撤销的理由(第 25(1)(d)、25(2)(d) 和 64(1)(e) 条); 传统知识(第 25(1)(k) 节)的独立预期基础在印度或其他地方的当地或土著社区中获得了可用的知识。 在起诉、反对和撤销中,通过对每个索赔的优先权日期(第 13、25 和 64 节)提出的索赔,第 29 至 34 条列出了未被视为预期的披露,包括在学习之前阅读的论文 协会或在通知展览中的展览,申请在十二个月内进行(第 31 节)。
创造性的步骤。 第2(1)(JA)节将本发明的步骤定义为与现有知识相比具有技术进步或具有经济意义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技术进步的发明的特征,这使得本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并不明显。 因此,新颖性是不够的:所要求的特征必须显示出技术上的进步或经济意义,而本发明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必须是不明显的。 办公室s 考试指南(《计算机相关发明检查指南》,2025 年,借鉴最高法院)S 决定在 Biswanath Prasad Radhey Shyam v Hindustan Metal Industries) 提出了一个五步方法:确定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识别那个人优先日期的常识; 识别或解释索赔的创造性概念; 确定最先进的技术和创造性概念之间的差异; 在不了解所谓的发明的情况下,询问这些差异对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还是需要的创造性的独创性。 专利局实践和程序手册补充说,本发明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并且允许现有技术的镶嵌在技术本身引导本领域技术人员组合这些文件的情况下是允许的。
工业适用性。 第 2(1)(AC) 条要求本发明能够在工业中制造或使用。 在实践中,规范应使工业用途显而易见或陈述; 对此理由的反对并不常见,但在声称的产品或工艺没有明确或明显使用的情况下是致命的。
第 3 节排除了什么。 第 3 节列出了不是该行为含义内的发明的主题,无论新颖性或创造性如何。 在起诉中,从业者最常遇到的例外情况如下。
第 3(d) 节有三个肢体:仅仅发现一种新形式的已知物质,不会导致该物质的已知功效的增强; 仅仅发现已知物质的任何新特性或新用途; 以及仅仅使用已知的方法、机器或设备,除非已知的方法产生新产品或使用至少一种新的反应物。 该解释处理已知物质的盐、酯、醚、多晶型物、代谢物、纯形式、粒径、异构体、异构体、络合物、组合物和其他衍生物的混合物作为同一物质,除非它们在功效方面的性质上存在显着差异。 在印度诺华公司诉印度联盟(2013 年第 2706-2716 号民事上诉,2013 年 4 月 1 日决定)中,最高法院认为,在声称治愈疾病的药物的情况下,“只能 具有治疗效果”(第 180 段); 物理化学特性,例如更有益的流动特性、更好的热力学稳定性和更低的吸湿性,“甚至无法考虑”第 3(d) 节测试,因为它们与治疗效果无关(第 187 段); 并且仅增加生物利用度可能不会导致增强的治疗效果,这必须由研究数据明确声明和确定(第 189 段)。 法院补充说,第 3(d) 条不禁止对化学和药用物质中的所有增量发明进行专利保护(第 191 段)。 第 3(d) 节在实质性阶段进行了检查,并在起草阶段的规范中最有效地解决了支持效力数据,通过起诉保持了支持效能数据。
第 3(j) 节不包括微生物以外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植物和动物,但包括种子、品种和物种,以及用于植物和动物繁殖的主要生物过程。 在孟山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 Nuziveedu Seeds Ltd 案中(2018 年第 4616-4617 号民事上诉,连带上诉,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决定,2019 年 1 月 8 日决定),德里高等法院的一个分庭 临时阶段,那个孟山都S BT 棉花索赔属于第 3(j) 节。 最高法院将判决搁置一旁,恢复了单一法官2017 年 3 月 28 日的命令,并依法将诉讼发回单一法官依法处置,认为在禁令阶段对技术上复杂的诉讼要求专家证据的即决裁决“在法律上是不可取的或允许的” (第 22 段)。 最高法院没有决定第 3(j) 条的范围; 该决定代表更窄的主张,即在需要专家证据的技术复杂侵权诉讼中,第 3(j) 条的有效性质疑在审判中而不是在禁令阶段即决决定。
第 3(k) 节不包括数学或商业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或算法。 办公室将该条款解读为四个肢体。 限定词“本身”是该办公室适用的:根据《计算机相关发明检查指南》,2025(取代了手册所引用的2017年指南,并立即适用),一项要求保护的发明被检查为超出计算机程序本身的技术效果或技术贡献, 在费里德阿拉尼诉印度联盟(2019 年 12 月 12 日)的德里高等法院之后。 在公司s 排除的经验应用因考试组而异; 以本公开为基础的可证明的技术效果,而不是对一项权利要求中的一个背诵,是克服了第 3(k) 条反对意见的原因。
第 3(i) 节不包括对人类进行药物、外科、治疗、预防、诊断、治疗或其他治疗的任何过程,或任何用于对动物进行类似治疗以使其没有疾病或增加其产品的经济价值的过程。 第 3(h) 节不包括农业或园艺方法。 根据手册,手术、治疗或诊断仪器或设备仍可获得专利; 排除仅限于治疗过程。
其余的除外条款是第 3(a) 条(一项无中断的发明,或声称任何明显违反成熟的自然法则的发明)、 3(b)(其主要用途或预期用途或商业剥削将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或会导致严重损害人类、动物或 植物生命或健康或环境,3(c)(仅仅发现科学原理,抽象理论的制定,或发现自然界中出现的任何生物或非生物物质),3(e)(仅通过混合而获得的物质) 3(f) 3(f) (单纯的排列、重新排列或重复已知的装置)的组成部分的性质,或生产过程的过程,每个独立地以已知的方式运作,3(l)(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和其他美学创作), 3(m)(一种仅执行精神行为或玩游戏的方案或规则或方法)、3(n)(信息呈现)、3(o)(集成电路的地形)和 3(p)(实际上是传统知识或聚合的发明,或 传统已知组分的已知特性的重复)。 第4节分别为一项关于原子能落入1962年《原子能法》第20(1)条的发明专利。
专利说明书:临时和完整
该说明书是专利的基础法律文书,所有可执行权利的范围取决于针对本披露的权利要求。 除公约、PCT 国家阶段或部门申请人外,申请人可以提交临时规范以确保申请日期并遵循完整的规范,或在一开始就提交完整的规范(第 7(4) 和 9(1) 节,这两者都不包括公约和 PCT 申请 临时路线;分区必须附有第 16(2) 条下的完整说明。 每个规范,无论是临时的还是完整的,都在表格 1 的申请中与申请表 2(规则 13(1))一起提交。
当本发明可以描述但尚未完全开发时使用临时说明书。 第 10(1) 节要求每个说明书都要描述本发明,并以充分说明其主题的标题开始; 该手册建议不要在临时声明中包含权利要求,因为其目的是描述发明并确定日期。 关键约束是第 9(1) 条:如果申请附有临时规范,则必须在提交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交完整的说明书,否则该申请被视为放弃。 该法案没有规定该期间的延长。 后面完整规范中的索赔采用临时仅当公平基于暂时披露的事项(第 11(2) 条)时才为日期。
完整的规范在第 10(4) 节下承担了四项义务。 它必须全面而特别地描述本发明及其操作或使用以及执行的方法; 它必须披露申请人已知的执行发明的最佳方法,申请人有权获得保护; 它必须以定义保护本发明的范围的权利要求结尾; 它必须附有一个摘要,根据规则 13(7)(c) 不得包含超过一百五十个单词。 未能披露最佳方法是根据第 64(1)(h) 条撤销的理由,该条款还规定了充分性标准:描述本身必须足以使印度的人在该领域拥有平均技能和平均知识,以实现发明。 不受工作实例支持的广泛权利要求在此基础上经常引起异议,第 10(5) 节还要求权利要求与单一发明或联系在一起以形成单一的发明概念,清晰和简洁,并根据所披露的事项公平地要求权利要求。
本发明使用不能描述的生物材料以满足描述和最佳方法要求,且该材料不向公众提供,第10(4)(d)(ii)条要求申请人通过将材料存入布达佩斯的国际保管机构来完成申请。 不晚于在印度提交申请的日期,在提交申请的三个月内,或在根据规则 24a 提前发布的任何请求之日或之前提及说明中的存款的条约(如果是较早的(规则 13(8)))包括详细说明和所包括的存款编号,以及说明书中披露的材料的来源和地理来源。 未披露或错误提及来源或地理来源是根据第 25(1)(j) 条、根据第 25(2)(j) 条和根据第 64(1)(p) 条撤销的第 25(1)(j) 条的授权后反对的理由。
备案:表格、申请人类别和第 8 条义务
专利申请在表格 1 中提出,并附有表格 2 中的说明书,根据第 8 条在表格 3 中对表格 3 中的外国申请进行声明和承诺,并且在申请人由注册专利代理人代表的情况下,在三个月内提交的表格 26 中的授权(规则) 135(1))。 除一开始附带的普通申请外,还需要一份关于表格 5 中的发明人身份的声明,并附有完整的规范; 它以完整的规范提交,或者,如果控制者允许在表格 4 中以规定的费用对请求进行延期,此后一个月内(规则 13(6);表 I,条目 4(i))。 专利代理人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规则 6(1A)),任何以实物形式提交的申请人都需要支付 10% 的额外费用(第 7(1) 条,第一个附带条件)。
第一个附表下的费用 打开申请人s 类别。 自然人、初创公司、小型实体和教育机构(规则 2 中定义的最后三个)支付优惠规模; 其他申请人,单独或与优惠申请人共同支付标准比例,对于大多数参赛作品,包括申请费,是优惠数字的五倍,加快考试和转换费用更高(表一,条目 29 和 30)。 根据 2024 年规则(条目 1)所替代的表 I,根据第 7、54 或 135 条或第 20(1) 条对申请的费用为优惠类别和 RS 的费用为 1,600 卢比 8,000 用于电子归档的其他人(1,750 卢比和 8,800 卢比的实物归档),每份说明书的额外费用为 30 以上,每项索赔超过 10。小型实体、初创公司或教育机构必须随附每份收费文件 表格 28(第 7(1) 条),第二项但书,如果申请转移给优惠类别之外的申请人,则费用差异应在转让请求中支付(规则 7(3))。 根据第 54 条申请添加专利的申请减少了 50% 的申请费(表 I,条目 1,注)。 截至 2026 年 9 月对 G.S.R. 211(E)。
第 8 节规定了在印度境外提交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发明的相应申请的持续义务。 表格 3 中的声明和承诺自在印度提交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期(规则 12(1))。 根据承诺,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控制人以后的外国申请的详细信息; 自 2024 年规则以来,第 12(2) 条将该期限确定为自根据规则 24B(3) 或规则 24C(8) 发布第一份异议声明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取代了在每次外国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更新的先前义务。 另外,由于书面记录的原因,控制者可以根据第 8(2) 条指示申请人在通信后的两个月内提供新的表格 3(规则 12(4)),并且可以使用可访问的数据库来考虑外国起诉(规则 12(3))。 根据表格 4(第 12(5) 条)的请求,可以宽恕或延长提交表格 3 的时间最多三个月。 未能披露第 8 节要求的信息,或在向申请人特有的材料中提供信息虚假s 知识,是根据第 25(1)(h) 条、根据第 25(2)(h) 条和根据第 64(1)(m) 条的撤销而在授予后反对的理由s 经验是最常被恳求的理由之一。
居住在印度的人不得在未经控制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向印度境外申请专利(表格 25,第 71 条,在请求后 21 天内处置,或由中央政府处置在本发明涉及国防或原子能的情况下),除非在不少于六周前在印度提出了同一发明的申请,并且没有给出第 35(1) 条下的保密指示或所有此类指示都已被撤销(第 39(1) 条)。 第 39 条不适用于第一份申请是由居住在印度境外的人在印度境外提交的(第 39(3) 条)。 根据第 40 条,违反第 39 条提出的申请会导致印度申请被视为被放弃,并且根据第 64(1)(n)(n) 条授予的任何专利可能被撤销; 第 118 条还规定,该违规行为可处以最高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审查、第一次考试报告和授予途径
申请未按权利审查。 根据第 11B(1) 条,只有在申请人或任何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限内以 18 号表格提出请求时才开始审查,根据规则 24B(1)(i) 为自申请日期或提交之日起 31 个月,以较早者为准。 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之前提交的申请保留了前四十八个月的时间段(规则 24b(1)(vi))。 这是印度起诉中最重要的最后期限:如果没有及时提出请求,申请人将被视为撤回申请(第 11B(4) 条)。 该法案没有包含恢复此类申请的规定。 如《专利局实务和程序手册》中记录的,德里高等法院在日本钢铁公司诉印度联合会案中(W.P.(c) 801 of 2011,决定于 2011 年 2 月 8 日)认为,一旦申请被视为根据第 11b(4) 控制者不能接受修改其任何部分的请求,并且在 Sphaera Pharma Pte Ltd v of India (2018 年 2 月 16 日决定) 中认为必须在规定期限之前提出延长请求 过期。 这两项决定都早于 2024 年规则 138 的替换。规则 138 被 2024 规则所取代:它现在规定,尽管规则中有任何内容,但可以延长执行任何行为或采取任何程序的规定时间,或 由控制者在该六个月到期前提出的表格 4 中的请求最多六个月内延误,替代的规则没有列出排除规定,而规则 137(2)(iv) 明确排除了规则 24b(1) 期限的规定。s 纠正不规则性的权力。 根据替代规则 138 的任何救济都是酌情决定的,取决于及时的表格 4; 它与该法案没有提供的法定复兴不同,并且该规则是否达到规则 24b(1) 期是一个问题,两者都不是根据前面的文本决定的,两者都根据前面的文本做出了决定。
在第24C(1)条第十个理由的申请人可以在与第24B条的普通请求相同的期限内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表格18A中申请加急审查:在印度是相应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机构或国际初步审查机构的情况下; 初创公司; 小实体; 至少一名是女性的自然人申请人; 政府部门; 由中央、省或州法设立并由政府拥有或控制的机构; 政府公司; 由政府全部或实质性资助的机构; 中央政府通知的部门的申请; 根据印度专利局和外国专利局的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已提交普通请求的理由之一中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支付转换费并提交文件规则 24C(1) 要求将其转换为加急请求(规则 24C(2);表 I,表 30)。 在普通轨道上,审查员通常在一个月内(不迟于三个月内)从控制者那里报告s 参考(规则 24b(2)(ii)),以及在控制者一个月内提出的第一份异议声明s 处置报告(第 24B(3) 条); 在加速轨道上,考官s 报告通常在一个月内到两个月内到期,并且在十五天内的第一份反对声明(第 24C(6) 条和 (8) 条)。
考官s 结果作为第一份审查报告进行沟通,涵盖第 3 和 4 条的可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工业适用性、披露的充分性、对权利要求的明确性和支持性,以及符合第 8 条的遵守情况。申请人必须将申请提交以获得批准 自发出异议声明之日起六个月(第 21(1)条,第 24B(5) 条),可根据表格 4 中的请求延长三个月,并在六个月到期前(第 24B(6) 条)的规定费用; 加急轨道的相应规定为规则 24C(10) 和 (11)。 未按时订购的申请被视为放弃(第 21(1) 条)。 在加急轨道上,控制者必须在最后答复或最后日期的三个月内处理申请,以较早的时间为准,以较早的方式为准,除非在授予前异议未决的情况下(规则 24c(12))。
哪里的考官s 报告是不利的,第 14 条要求控制者传达反对意见的要点,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在处置申请之前给申请人一个被听取的机会; 听证请求必须在期限届满前至少十天送达控制者(第 80 条,但第 28(2) 条)。 在听证会后十五天内提交书面意见(第 28(7) 条)。 如果申请不符合该法案或规则,控制者可以拒绝或要求修改,并在未经修改时拒绝(第 15 条); 如果按顺序找到该专利,则根据第 43 条授予专利并公布该项。 根据第 15 条的拒绝,可以在命令后的三个月内,或在高等法院根据其规则(第 117A(4) 条)允许的更长时间内根据第 117A(2) 条向高等法院上诉。
根据第 57 条(表格 13,规则 81),在授予之前或之后,根据第 57 条(表格 13,规则 81)的申请,对申请人进行修改申请、规范或相关文件; 在撤销程序中,高等法院可以根据第 58 条允许修改。每项修正案均受第 59(1) 条的约束:必须通过免责声明、更正或解释的方式以及为了结合实际事实而进行的修改,并且不得修改完整的规范,其效果是索赔或 描述在修正案之前未在说明书中披露或显示的实质内容,或产生任何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但不完全属于修订前的权利要求的范围。 任何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公布和反对授予后申请(第 57(3) 和 (4) 条;第 81(3) 条)。 每项专利的日期为自申请提交之日(第 45(1) 条),该期限自该日期起 20 年,或自《专利合作条约》(第 53(1) 条及其解释)的国际申请日期起。 该法案不包含在任何领域延长专利期限的条款。
授予前和授予后的反对意见
该法案为第三方在专利局提出的申请或授权的专利提供了两个不同的窗口。 它们在时间、地位和程序上有所不同,但具有相同的实质性理由。
根据第 25(1) 条的预先授予异议在根据第 11A 条和授予之前的申请发布后的任何时间,均可通过表格 7A(第 55(1) 条)的陈述向任何人开放; 由于 2024 年规则,该陈述是收费的(表 I,条目 9(ii))。 十一个理由是不法获得; 事先出版; 事先索赔; 在印度的先前公众知识或使用; 明显性; 权利要求的主体不是发明或不可申请专利; 描述不足; 根据第 8 条未披露或虚假披露; 首次申请后十二个月以外提出的公约申请; 未披露或错误提及生物材料的来源或地理来源; 和传统知识的预期(第 25(1)(a) 节至 (k))。 在发布后的六个月内不得授予任何专利(规则 55(1A)),并且控制者仅在提出审查请求后才会考虑陈述(规则 55(2))。 根据 2024 年取代的规则 55(3),如果没有确定初步情况,控制者会通知对手,除非对手要求被听到,否则在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或在听证会后的一个月内,在听证会的一个月内通过合理的命令); 如果制作了初步案件,控制者会在收到陈述后的一个月内通过订单并通知申请人。 然后,申请人可以在通知后的两个月内提交声明和证据,从 2024 年的三个月减少(第 55(4) 条)。 控制者通过发言命令共同决定申请和陈述,通常在完成诉讼后的一个月内(规则 55(5))。 根据规则 24C(第 55(5b) 条)的加急程序审查已提交陈述并发出通知的申请。
根据第 7 条(第 55A 条规则)的通知,在授予后的任何时间但在赠款发布之日起一年的到期前,以相同的 11 条理由,根据第 25(2) 条的任何人可以获得授予后异议。 控制人组成一个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反对委员会,不包括处理申请的审查员(规则 56(1) 至 (3)); 委员会在提交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就每个理由的联合建议进行报告,从 2024 年规则(第 56(4) 条)减少了三个月。 专利权人s 回复声明和证据在收到对手后的两个月内到期s 书面陈述和证据(规则 58(1)); 不希望在该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能提交答复声明和证据的专利权人被视为撤销了该专利(第 58(2) 条)。 在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考虑董事会后s 的建议,控制者命令维持、修改或撤销专利(第 25(4) 条),该命令可根据第 117A(2) 条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这两个程序是独立的:提交预授权代表的人可以在授予后反对,前提是该人是第 2(1)(t) 条中的“感兴趣的人”,其中包括从事或促进同一领域研究的人。 面临授予后异议的专利权人可以申请根据第 57 条、第 59 条和第 57(1) 条的第 57(1) 条中的大律师进行修改,而在高等法院的侵权诉讼或撤销诉讼未决的情况下。
更新、失效和恢复
通过支付更新费用来保留专利。 根据第 80(1) 条,该费用应在专利日期起第二年到期时支付,该专利在第 45(1) 条是申请日期和每个后续年份,必须在该年到期之前汇出; 因此,第一笔费用在第二年结束前就第三年支付(表一,条目 18)。 根据第 4 表中的规定(第 80(1a) 条);表 I,条目 4(i)),该期限最多可延长六个月。 如果费用未在规定期限或延长期限内支付(第 53(2) 条),则专利将停止生效。 可以提前支付两年或更长时间的续订费用,如果提前以电子方式支付至少四年的费用,则适用 10% 的费用(第 80(3) 条,由 2024 年规则取代)。
如果专利对未付款有效,专利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在专利终止之日起十八个月内申请恢复(第 60(1) 条;第 84 条)。 控制者必须表面上对两件事感到满意:未付款是无意的,并且在提出申请时没有过度延迟(第 61(1) 条); 然后,该申请被发布,任何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在两个月内以任一理由反对(规则 85)。 在恢复时,应支付未支付的更新费用和额外费用(第 61(3) 条;规则 86)。 根据第 62(1) 条,恢复的专利权人的权利受可能规定的规定和控制者认为适合对开始利用本发明的人的保护或赔偿而采取的其他规定的约束,或以合同或其他方式采取明确的措施 因此,在专利终止日期到修复申请发布之日起; 并且不得因在该窗口中犯下的侵权而提起或起诉(第 62 条第 2 款)。
每个专利权人和每位被许可人,无论是独家的还是其他的,都必须在表格 27(第 131(1) 条)中说明专利发明在印度以商业规模进行商业化的程度(第 146(2) 条)。 2024 年第 131(2) 条规定的声明要求对三个财政年度的每个期间进行一次声明,从该专利授予的财政年度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开始,自该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内; 控制者可以根据表格 4 中的请求容忍延误或延长最多三个月的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根据第 122 条的后果是由一名官员根据第 124A 条裁定的民事处罚,根据第 124B 条提出上诉: 拒绝或未能提供信息会对违约的每一天产生高达 10 万卢比和另外 1000 卢比的处罚(第 122(1) 条); 提供已知或被认为是虚假的信息的罚款相当于经审计账户中显示的业务总销售额或营业额或职业总收入的 1% 的罚款,或 5 千万卢比,以较少者为准(第 122(2) 条)。
强制许可
第 83 条规定了管理原则:授予专利以鼓励发明并确保它们在印度以商业规模和最大程度合理地切实可行地工作,而不仅仅是为了使专利权人能够享有进口的垄断权 专利制品。 第 84 至 94 节中的强制许可条款对这些原则产生了影响。
根据第84(1)条,自授予之日起三年到期后的任何时间,任何有关人士均可向控制人(表格17,第96条)申请强制许可,理由是:公众的合理要求 专利发明未得到满足; 专利发明无法以合理实惠的价格向公众提供; 或者专利发明没有在印度领土上进行。 第 84(7) 条列出了公众的合理要求被视为不被满足的情况。 控制者必须考虑到申请人是否努力以合理的条件向专利权人获得许可,但在合理期限内失败,对第 84(6)(iv) 条的解释解释为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
印度2012 年 3 月 9 日,Natco Pharma Ltd 获得了第一份强制许可s 索拉非尼甲苯磺酸盐 (Nexavar) 的专利,确定第 84(1) 条的所有三个理由。 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维持了该许可证,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在印度工作可以通过进口来满足,并且在印度的制造并非在每种情况下都是必要的,问题是决定每个案件事实的一个问题; 孟买高等法院同意并驳回了拜耳2014 年 7 月 15 日决定的 Bayer Corporation v Union of India 案(2013 年第 1323 号令状请愿书),并补充说,专利权人必须满足当局的工作要求。 因此,根据事实评估工作要求; 进口不作为一种工作方式,而 2024 年添加的表格 27 说明,在根据该法案规定的条件下,专利发明不应被视为不被视为不起作用,仅仅因为产品是进口的; 第 84(7)(e) 条,专利权人的防止或阻碍在印度工作的进口被视为未能满足公众的合理要求,是该等条件的主要条件。
第 92 条规定了中央政府在通知中宣布应在国家紧急情况、极端紧急情况或公共非商业用途的情况下授予强制许可。 在这些情况下,第 84(6)(iv) 条中的许可谈判因素不适用(其条件),并且如果控制者确信存在这种情况,则不适用第 87 条下的程序(第 92(3) 条)。 第 92A 条规定,在该国已授予强制许可或已通过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从印度进口产品的国家/地区,可将专利药品的制造和出口强制许可用于相关产品的制药部门。
关键法定截止日期一目了然
| 阶段 | 期间和规定 | 默认的结果 |
| 临时后的完整规范 | 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2个月; 第 9(1) 条 | 被视为放弃的申请; 没有提供扩展 |
| 公约申请 | 从最早的基本申请起 12 个月; 第135(1)条 | 没有公约优先; 第25(1)(i)条下的反对理由 |
| PCT国家阶段进入 | 自优先日期起 31 个月; 规则 20(3) 和 (4)(i) | 被视为撤回的申请(第 22 条); 排除在规则 137 之外(规则 137(2)(ii)); 仅根据表格 4 的规则 138 进行任何延期 |
| 表格 3,初始陈述 | 申请6个月起; 规则 12(1A) | 在表格 4 上延长或宽恕长达 3 个月(规则 12(5)) |
| 表格 3,更新 | 自第一次异议声明起 3 个月; 规则 12(2) | 如上 |
| 发布 | 自提交或优先权起的 18 个月,以较早者为准; 第 24 条第 11A 条 | 自动,除非在保密方向有效的情况下,根据第 9(1) 条放弃申请,或在期限到期前至少三个月撤回(第 11A(3) 条); 表格 9 的早期出版物(规则 24A) |
| 2024年3月15日或之后提交的审查请求 | 优先或提交的 31 个月,以较早者为准; 规则 24b(1)(i) | 被视为撤回的申请(第 11B(4) 条); 该法案没有复兴; 排除在规则 137 之外(规则 137(2)(iv)); 仅在控制器处的任何救济s 根据替代规则 138 的自由裁量权(在该六个月内要求在表格 4 上延长或宽恕长达六个月) |
| 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的审查请求 | 48 个月起优先或提交,以较早者为准(最后期限为 2028 年 3 月 14 日或之前); 规则 24b(1)(vi) | 如上 |
| 在反对意见的第一个陈述之后将应用程序按顺序排列 | 6个月; 第 21(1) 条,第 24B(5) 条(第 24C(10) 条加快) | 在到期前可在表格 4 上延长 3 个月(规则 24b(6), 24c(11)); 否则被视为放弃 |
| 申请人s 回复 预先授予的陈述 | 2 个月后的控制器通知; 规则 55(4) | 排除在规则 137 之外; 仅根据表格 4 的规则 138 进行任何延期 |
| 授予后反对 | 赠款公布后 1 年; 第 25(2) 条 | 时间限制 |
| 专利权人授予后反对意见 | 收到书面陈述后2个月; 规则 58(1) | 被视为撤销的专利(第58(2)条) |
| 续订费 | 自专利之日起第二年到期前,每年到期; 规则 80(1) | 在表格 4 上延长长达 6 个月(规则 80(1A)); 然后专利终止(第 53 条第 2 款) |
| 恢复 | 自专利终止之日起18个月; 第 60(1) 条 | 没有以后的申请; 意外故障和不必要的延迟(第 61(1) 节) |
| 工作声明,表格 27 | 每三个财务年度后的 6 个月内; 规则 131(2) | 第 122 条下的处罚; 在表格 4 上宽恕长达 3 个月 |
| 强制许可申请 | 自授予之日起 3 年后; 第 84(1) 条 | 在该日期之前申请过早 |
| 上诉到高等法院 | 3 个月后的控制器订单; 第 117a(4) 条 | 除非高等法院允许更多时间,否则禁止 |
本文反映了截至2024年8月1日(包括2023年《Jan Vishwas(修订)法》)和2003年修订后的《专利法》的《专利法》,1970年 (修订)规则,2025(G.S.R. 865(e),2025 年 11 月 25 日),专利(修订)规则,2024 (G.S.R. 211(e)),3 月 15 日 2024) 是最后一个触摸讨论的规定的工具。 它仅涵盖印度管辖权,而不是法律建议。 读者应咨询注册的专利代理人或专利代理人,以获得具体的发明和情况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