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可以定义为将与特定财产相关的所有权和权利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 转让所有权的个人称为转让人/转让人,获得所有权的人称为受让人/受让人。 转让的结果是将特定财产中存在的所有权益转让给受让人。
知识产权的转让是指将注册用户(或创作者,仅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情况下)所持有的所有知识产权转让给另一方。 转让协议通常是书面的,并由受让人和转让人正式签署。
1872 年的《印度合同法》提供了使合同有效的一般要素。 这些也适用于转让协议。 这些要点包括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能力、法律对价、承诺和接受以及合法的对象。 除了这些授权外,有关知识产权的转让协议还有其他一些要求需要满足。 这些要求因类型而异 知识产权,即艺术作品,商标,发明,设计等。
版权转让
经济和道德权利的束被称为 版权. 经济权利包括分发、复制、转换、翻译、执行、私人复制等的权利。这些权利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全部或部分分配。 1957 年版权法第 18 和 19 条是指转让。 将要分配的工作必须存在。 音乐/文学作品的作者不能将他们获得特许权使用费的权利转让给除合法继承人以外的任何其他方。 1957 年版权法要求通过书面和签名的文件进行转让。
这些协议应包括工作和分配的权利、转让的期限和领土范围、应付给当事人或其合法继承人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以及以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的修订/延长/终止。 在协议中没有细节的情况下,合同的默认期限为五年,默认的领土范围将仅限于印度。
登记工作时,必须将分配记录在登记册中。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 可能涉及某些商品/服务或完全,有/没有商誉或其任何组合。 商标转让在 1999 年《商标法》第 37-43 节中规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由相关方正式签署,协议应说明商标是否与商标一起转让。
注册商标所有权变更的申请必须通过 tm-p 连同经正式核证的原始文件和文书或契约的副本 权利转让。
地理标志的分配
地理标志 (GI) 与商标不同; 它们属于在特定地理区域生产具有特殊特征或质量的特定商品的特定协会或人群。 这种标记的使用表明存在该领域的专业品质或特征。 由于地理标志是公共财产,它们不能接受转让、传输、许可、质押、抵押或任何此类协议,如《商品地理标志》第 24 条所述。 只有当此类产品的生产仍在上述区域内时,才有可能。
专利权转让
专利转让必须通过书面文书完成。 1970 年专利法第 68-70 条涵盖专利转让。 该文书应规定管理转让权利和所施加的义务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可以将专利转让告知法律转让、公平转让或抵押。 此所有权转让必须通过向控制者提出的 16 表格申请以及正式认证的契约协议文件的两份副本在登记册中登记。
设计的分配
设计的分配受设计实践和程序手册的约束。 2000 年《设计法》第 30 条提供了与设计分配及其执行程序相关的信息。 本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并包含有关转让权利和所施加义务的所有细节。 这项任务必须由双方正式签署。 它必须在转让/文书执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表格 10 在申请文件中注册。 还可以进一步延长 6 个月。 它必须随附原始转让契约/仪器或正式认证的副本的副本。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集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