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知名商标:含义、保护、过程

印度的知名商标是在相关公众部分中广泛认可的标志,以至于第三方对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可能被视为表明与原始所有者有联系。 该认可具有特定的法律后果:该商标在所有商品和服务类别中获得保护,而不仅仅是注册的类别。…

印度的知名商标是在相关公众部分中广泛认可的标志,以至于第三方对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可能被视为表明与原始所有者有联系。 该认可具有特定的法律后果:该商标在所有商品和服务类别中获得保护,而不仅仅是注册的类别。 此保护仅适用于使用竞争标记将不公平的优势或损害该知名标志的情况的声誉或独特的性格。 获得此状态的正式途径贯穿始终 商标注册服务 以及 2017 年商标规则第 124 条,该规则允许所有者直接向注册商申请。 本文反映了截至 2026 年 3 月的印度商标法; 读者应根据其事实情况寻求具体的法律建议。

一目了然:
印度知名商标认可需要在线提交的 TM-M 申请表,费用为 1,00,000 卢比(第一个附表,商标规则,2017 年)。 一旦获得批准,该商标将获得跨类保护,以防止类似商标的注册和侵犯其独特性或声誉。 截至2025年2月10日,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总监办公室(CGPDTM)保留了280多分的官方名单。

印度法律下的知名商标是什么?

1999年《商标法》第2(1)(ZG)条所界定的知名商标,是广大公众所知的使用相关商品或接受任何人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中使用的相关服务的商标。 可能被视为指示在这些商品或服务与使用该商标的人之间与第一次提到的商品或服务之间存在联系或提供服务的连接。 实际上,这意味着当商标在其消费者群中足够有名时,第三方在任何地方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即使是在不相关的商品上,也有可能被视为与原始所有者有关。

该定义不需要广大公众的认可。 根据该法第 11(7) 条,在相关消费者、分销渠道中的人员或处理商标适用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圈子中的认可是足够的。 印度法院已将此标准应用于包括劳力士、惠而浦和奔驰在内的标志,根据相关消费者群体的认可度,而不是全民意识,承认其众所周知的地位。 CGPDTM 维护着一个可公开访问的知名商标列表 iPindia.gov.in; 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该清单包含 280 多分。 读者可以使用 Intepat斯 商标分类工具 在评估清单上的特定标记是否涵盖相关商品或服务之前,确定相关类别。

知名商标获得什么保护?

了解一个知名商标在法律上的价值取决于该地位实际赋予的保护。 1999年《商标法》在两个不同的层面提供保护:防止与知名商标相冲突的商标登记,以及对侵犯知名商标的侵权行为即使在侵权用途完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也具有独特的特征或声誉。

类似商标的注册保护

该法第 11(2) 条规定,如果商标与印度知名商标的早期商标相同或相似,则不得注册商标,即使该商标涵盖与知名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前提是使用后续商标 没有正当理由将不公平地利用或损害早期商标的独特特征或声誉。 条件不是自动的:注册商必须确信使用后续标记会导致不公平的优势或损害。 根据该法第 11(10) 条,注册商还需要在考虑任何注册申请或就此类申请提出的任何异议时保护知名商标免受相同或类似商标的相同或类似商标的侵害。

防止侵权和稀释

该法第29(4)条适用于任何注册商标,并规定,如果该人在与注册商标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则该人侵犯注册商标,如果该人可能不公平地使用该商标 对注册商标的独特性或声誉有害或有害。 众所周知的地位加强了根据这一规定的执法,因为该标志成熟的声誉使损害或不公平的优势论点更容易维持。 本条款涉及的三种损害形式是 商标稀释 通过模糊(标记的侵蚀通过与不同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的独特性格、玷污(伤害到标记)s 通过与劣质或令人反感的商品或服务相关联)以及搭便车(从该商标中提取商业利益)未经授权的声誉)。 业主可以追求 间接商标侵权程序 对于这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无需在传统意义上确定混淆的可能性。

确定知名商标的标准——第 11(6) 和 11(7) 条

在确定商标是否符合知名条件时,注册商会应用一组定义的标准。 这些标准直接来源于1999年《商标法》第11(6)条和第11(7)条,反映了印度《知识产权贸易相关方面协定》中的义务。 没有一个因素是决定性的; 登记员将所有这些都权衡,并可以考虑任何其他被认为相关的事实。

五个第 11(6) 节因素

第 11(6) 节列出了五个因素:公众知识和商标的认可(包括通过印度推广建立的认可); 使用的持续时间、范围和地理范围; 促销的持续时间、范围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和展览展示; 在印度或其他地方的注册历史,以反映使用或承认的程度; 以及成功执行的记录,包括任何法院或注册处事先的承认。 第 11(7) 节增加了注册服务商在评估相关公众时必须考虑的三个进一步指标:实际或潜在消费者的数量、分销渠道的人数以及处理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圈子。 下表列出了法规中的所有标准自己的语言。

规定注册处的考虑
第 11(6)(a) 条在相关部分了解或认可该商标,包括因推广商标而在印度获得的知识。
第 11(6)(b) 条任何使用该商标的持续时间、范围和地理区域。
第 11(6)(c) 条商标推广的持续时间、范围和地理区域,包括在商标适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广告或宣传和展示。
第 11(6)(d) 条在商标的使用或认可的范围内,商标的任何注册或任何申请注册的持续时间和地理区域。
第 11(6)(e) 条该商标中成功执行权利的记录,特别是该商标已被任何法院或注册商承认为知名商标的程度。
第 11(7) 条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或潜在消费者的数量; 参与分销渠道的人数; 处理商标适用的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圈子。

登记员不能要求的——第 11(9) 条

该法案第 11(9) 条明确禁止注册处要求注册商要求,作为确定商标为知名、该商标已在印度使用、该商标已在印度注册或有未决申请或该商标广为人知的条件的条件。 印度。 这些是关于先决条件的法定标准,而不是自由裁量的指导方针。 一个没有印度注册,没有印度申请,没有印度范围的认可的外国商标,如果印度相关的消费者群体通过溢出声声知道该商标,这意味着该商标因其在其他市场的使用和推广而在一个国家获得的认可,甚至在该品牌拥有正式品牌之前,仍然可以满足标准 那里的商业存在。

如何申请印度知名商标认可

第124条 2017年商标规则 引入了著名商标认可的直接注册途径,任何人现在都可以在不首先启动法庭诉讼的情况下访问。 在 2017 年规则之前,承认需要通过诉讼获得的司法声明。 这两条路线现在独立运作:侵权或假冒诉讼过程中的法院声明,以及向注册服务商提出的规则 124 申请。 两者都产生有效的众所周知的识别,但只有注册路由导致包含在 CGPDTM 中已公布的知名商标列表。

谁可以申请 – 以及第 11(9) 条的外国标记差距

第 124 条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知名商标认可请求。 该法案第 11(9) 条禁止将印度注册、印度申请或印度使用作为先决条件,这意味着外国商标持有人原则上可以适用。 实际的困难在于,目前设计的 TM-M 表格需要印度申请号,为在印度没有申请的外国商标创造了行政障碍。 这是表格的程序限制s 设计,而不是第 11(9) 条的法定覆盖。 担任此职位的外国业主可以考虑在印度提交基本商标申请,以满足表格s 行政要求,同时明确实质性的众所周知的主张取决于第 11(6) 节的标准。 或者,可以在侵权程序的过程中通过法院途径寻求知名的认可,而无需印度申请号。

规则 124 一步一步的流程

申请人提出请求 表格 TM-M,必须通过 Ipindia.gov.in 的 CGPDTM 电子归档门户在线提交。 《2017年商标规则附表》第1项规定的费用为 印度卢比 1,00,000 每马克。 请求必须附有一份案件说明书,说明申请人索赔以及所依赖的所有证据和文件。 登记员可以在认为必要时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或证据。

经初步审查后,登记处可以征求公众的异议。 根据规则 124(4),任何人可以在 30天 此类反对意见的邀请日期。 2017 年商标规则 未规定在提出异议后应遵循的程序,这意味着有争议的申请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待决。 在没有提出异议的地方,或者在异议程序解决后,该商标在第 124(5) 条的商标期刊上公布。 注册后,注册商将在知名商标的官方列表中包含该商标。

注册商要求什么证据 – 以及按什么顺序

在实践中,登记员重视在第 11(6) 节因素中证明量化、记录在案的识别的证据。 最强的类别是主要证据:在相关公众中进行的发票、市场份额数据和消费者识别调查支持的多年销售周转数据。 这些材料直接涉及第 11(6)(a) 和 (b) 节,并向注册商可衡量的指标提供s 站立。

二级证据支持和背景化主要类别:按年份和媒体类型划分的广告支出、标有商标的持续媒体报道、独立估价师准备的品牌估值报告,以及该商标中授予的先前法院判决或单方面禁令s 的恩惠。 这些材料涉及第 11(6)(c) 和 (e) 节。 支持证据包括在印度和国际上的现有商标注册,涉及第 11(6)(d) 节。 注册证书的权重最小,并且在没有主要和次要类别的情况下提交时始终不够。

为什么知名商标申请被拒绝

知名商标认可的证据门槛很高,申请因可识别的、反复出现的原因而失败。 最常见的是依靠注册证书作为认可的主要证据。 证书记录了商标已注册; 它没有确定公众的相关部分知道并将商标与单一来源联系起来。 注册服务商要求实际公众认可的证据,没有市场数据的注册状态不提供。

当广告和促销支出被断言但未量化时,应用程序也会失败。 第 11(6)(c) 节的因素要求证明推广的持续时间、范围和地理区域。 没有年度支出数据和支持媒体记录的国家广告的一般断言并不满足这一因素。 消费者识别调查不是强制性的,但它们的缺失使认可声明没有独立衡量公众意识的方法。

根据规则 124(4) 提出的第三方反对意见提出了单独的程序挑战。 由于商标规则 2017 没有为有争议的申请制定明确的解决程序,因此异议可以无限期地等待申请。 商标具有先前执法历史(包括在商标程序中获得的禁令)的申请人可以更好地克服异议,因为该历史直接满足第 11(6)(e) 条的因素。

如果注册商拒绝知名的商标申请,业主可以根据1999年《商标法》第91条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法案,2021; 管辖权现在属于相关高等法院。 想要检查竞争商标是否已出现在注册表上的所有者s 知名名单,或在提交之前审查先前的执法记录,可以 在印度进行商标公开搜索 在提交申请之前。

霍尔迪拉姆印度列兵。 Ltd. v. Berachah Sales Corporation — 第 11(6) 条适用

2024年德里高等法院的裁决 霍尔迪拉姆印度列兵。 有限公司诉 Berachah 销售公司和 或。 (CS(COMM) 495/2019,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决定,中性引文 2024:DHC:2517) 说明了法院如何将第 11(6) 节标准应用于已建立的印度品牌。 该决定也遵循 ISKCON 知名商标权威 关于跨级保护。

被告成立了一家名为 Haldiram Restro Pvt 的公司。 有限公司,并在第 43 类中提交了涵盖食品和饮料服务的商标申请。 原告追溯到 1941 年的标记,并以两种形式提供了使用证据:V 形徽标和椭圆形徽标,均在多个类别中注册。 大法官 Prathiba M. Singh 适用了第 2(1)(ZG) 节,并通过了所有五个第 11(6) 节:自 1941 年以来的连续使用; 多个国内和国际注册; 持续的广告和媒体存在; 以及事先执行程序的记录。 法院应用了溢出声誉原则,确认该商标S 的认可延伸到原告没有积极注册的地理市场,因为这些地区的消费者已经熟悉该品牌。

法院批准了一项永久禁令,宣布 Haldiram 和椭圆形标记与食品、餐馆和餐馆有关,指示 CGPDTM 拒绝被告未决的商标申请,并判给 500 万卢比的损害赔偿和 20 万卢比的费用。 该决定确定所有第 11(6) 节因素的证据完整性是决定性的:使用持续时间本身不自行携带; 原告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提供了五个标准中每一个标准中的认可的书面证据,而不仅仅是因为标记是旧的。

熟知的商标地位在实践中需要什么

著名的商标地位不是由长寿或名望在摘要中授予的。 登记员和法院要求承认的证据,被记录、量化和映射到第 11(6) 节中的法定标准。 一个已经使用了几十年但所有者没有保存销售、广告支出、消费者覆盖率和执法历史记录的标记将面临与年轻标记相同的证据障碍。 实际意义是,建立一个著名的商标案件是一项持续的记录保存工作,而不是在单个时间点触发的归档事件。

业主评估其商标是否达到阈值,或在规则 124 申请之前建立证据记录,可以咨询 Intepats 商标团队 商标注册服务

经常问的问题

司法承认不等于自动行政上市。 德里高等法院在 Tata Sia Airlines Limited 诉印度联盟案(德里高等法院,2023 年 5 月)中解决了这个问题,该案件涉及 Mark Vistara。 法院裁定,知名地位的司法声明不会导致自动纳入登记处s 列表。 登记表是一个程序步骤,而不是司法声明的自动后果。 业主必须单独归档 表格 TM-M 与规定的费用 印度卢比 1,00,000. 如果法院已经作出声明,注册商不需要重新审查该商标或要求新的证据,但提交和费用仍然是强制性的。

1999 年《商标法》第 11(9) 条禁止注册处处长将印度注册、印度申请或印度用作众所周知的决定的先决条件。 承认取决于印度的溢出声声:印度的相关消费者部门是否知道并将该标志与单一来源联系起来,即使没有正式的国内存在。 实际障碍是 TM-M 表格目前需要印度申请号。 没有任何印度申请的外国所有者应就是否首先提交基础申请或通过法院途径在侵权程序中寻求承认的建议来提供建议。

1999 年《商标法》或 2017 年商标规则没有规定正式的资格预审门槛。注册服务商根据其证据评估每个申请。 在实践中,成功的标记往往具有三个特征:在持续时间内(通常超过五年的商业活动,通常超过五年)的记录使用,量化了相关公众而非仅在竞争对手中的认可证据,以及显示该商标已被辩护的执法历史。 一位能够在第 11(6)(a)、(b) 条和 (c) 条中提供主要证据的品牌所有者的地位比仅依靠注册证书和品牌寿命的人的地位要强得多。

注册表中包含的标记如果注册商发现错误地包含了 S 列表,则可能会被删除。 在任何移除之前,《商标规则》第 124 条要求注册服务商根据自然正义的原则为业主提供个人听证会的机会。 该法案不规定在商标被包括在内的不使用或失去认可的理由下自动退市; 移除需要对错误的包裹进行积极的发现。

CGPDTM 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发布了更新列表,可在 ipindia.gov.in 门户网站上公开访问,包含 280 多分。 该列表会定期更新,可以通过 CGPDTM 直接访问s 商标公共搜索系统。

本文反映了截至 2026 年 3 月的印度商标法,并基于 1999 年《商标法》和 2017 年商标法则。读者应根据其事实情况寻求具体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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